我是仙溪镇泉坪村李家组村民,由于两儿已大,准备拆了木房修砖房,在仙溪国土所的建议下在原地建房,(原地基属地质灾害区,以前后山就垮过,和国土所的说了他们说没问题的)可地基挖了2万多元,挖多少后山就垮多少,后来国土的领导鉴定为地质灾害区,不准修房。把责任归于我不该挖,只得另寻地基,可前面挖地基用了2 万多做了无用功,我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其他地方都有关于地质灾害区的补贴,不知安化是怎样的?
周桂方先生: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向仙溪镇国土所和民政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赔偿规定。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