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您好!
我儿子是一名一级智残儿童,生活不能自理。最近帮他申请了低保转五保,在申请表中有一处我有疑问,村委会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均同意并有盖章,就县民政局不同意但没有盖章,请问不同意是不是不要盖章呢?或者说这份资料根本就没有送到县里去?恳请县长解决我的疑问,谢谢
张先生:
您好。根据农村五保政策规定,未满16周岁,一、二级残疾对象(有残疾证),且无法定抚养人或有法定抚养人没有抚养能力的可申请五保,但如果法定抚养人身体健康有抚养能力的,不能申请农村五保,可申请农村低保。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暂不能办理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