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梅城镇的望安小区,网络营运商只允许之前和开发商有过关系的有线和联通进入,而移动和电信其他营运商禁止进入,试问一下这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标准吗?再着这有线和联通营运商这就是相当于强卖,符合国家的消费者权益法吗?希望政府部门赶紧介入并给出一个合法的解释。当时交房时每户开发商还收取500元网路入户费(这个费用名称我可能表达有误),但这并非所有业主自愿接受的营运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