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太源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华凤、肖伟群、姚国良、张勇、王良才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命议案,决定任命李杨亚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同意接受孟新军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李杨亚副院长为县人民法院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