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评议意见整改情况反馈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能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刘斌主持会议。县人大监察司法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农村委、社会建设委及常委会联工委等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分管领导、七名评议对象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原县信访局局长、县科工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履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七名评议对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与会的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对评议对象整改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提高履职实效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 胡能新指出,依法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召开履职评议意见整改情况反馈会的目的是更好地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人大任后监督取得实效。 胡能新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任命人员履职实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坚持”、提升“三个意识”:一要坚持忠诚履职,提升政治站位意识。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行之有效、整改上取得实效、工作上狠抓落实,切实体现评议成效。二要坚持依法履职,提升人大监督意识。要站在讲法治、促工作的高度,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调研建议意见,以更高的履职标准、更好的履职实效兑现“供职承诺”,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三要坚持为民履职,提升服务宗旨意识。要站在讲宗旨、促稳定的高度,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履职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用心用情在倾听群众呼声上出实招、在维护群众权益上下实功、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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