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当面交办首份清单式审议意见
作者:刘百战、刘曼慧     发布时间:2022-02-11 15:31     信息来源: 监察司法委     浏览数:

 

2月10日,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首次当面交办首份清单式审议意见,这是该县提升监督效能的又一创新举措。

“首次”部署安排规范程序

2021年10月2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飞燕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意见内容由过去的“笼统式”改为“清单式”,详细列出需要重点解决的具体问题,力求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改进审议意见的提交方式,由“书面送达”改为“当面交办”和“当面听取”,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组织承办议题的委室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当面向“一府一委两院”交办并提出办理要求,承办委室不定期督促审议意见有效落实,适时再当面听取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对落实不力的,采取下达督办函、依法启动刚性监督程序等形式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落实。1月20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张”责任清单直面问题

2021年12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形成了《关于<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该审议意见与以往的审议意见不同的是,审议意见后了一份审议意见责任清单。这份清单通过表格的形式逐项列举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思想认识、备案范围、审查质效、工作能力及文件制发报备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分别明确责任单位和研究处理时限,是县人大常委会对“清单式”审议意见的首次探索。

“首次”当面交办压实责任

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生组织召开法制委全体组成人员及县政府办、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组室参加的审议意见交办会。会上,法制委负责人宣读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办和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就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他们认为,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实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可行,会后将认真进行研究处理并按时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会议还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李志生就“提升站位、认真办理、规范备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制委负责人表示,会后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的通知》和交办会的要求,对标对表进行督办,督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到位,推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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