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人大:聚焦公益诉讼,保障民生民利
作者:李明、刘曼慧     发布时间:2021-03-25 10:53     信息来源: 监察司法委     浏览数:

 

现场视察

 

集中座谈

3月24日下午,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并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汇报,这是自2019年4月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就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以来,再次聚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视察组一行首先来到湖南省鹏晖农牧有限公司养殖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现场,深入了解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视察组认真察看了废气、废物处理设施详细询问了企业负责人针对群众投诉的臭气外排、鸡粪随处堆放等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在县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的介入下,该企业积极落实整改要求,通过引进三方公司新建全自动智能高压微雾除臭和喷淋排气系统,利用鸡粪生产有机肥,臭气污染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厂房周边大气检测结果达到达标排放视察组对该公司及时整改问题表示了肯定,嘱咐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持续注重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场视察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太源主持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暨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视察座谈会。会上,朱长均检察长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等单位负责人等就贯彻落实《决定》情况作了发言,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成绩表示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宣传引导拓展办案范围、密切沟通协作、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监督保障等建议。李太源指出,自2019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就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聚焦全县大局、重点领域和办案质效,强化通力协作、机制创新、要素保障、宣传引导,在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有地位、有品位、有名位的良好开局,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李太源强调,一是要认真把握“三性”提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能,是推进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面广,关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特别是生态环保、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的问题依然严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二是要突出“四个结合”抓推进。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要攻坚克难,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相结合;要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突出检察监督职能与正确行使检察职权相结合;要规范行为,进一步突出国家和公共利益相结合。要重视效能,进一步突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结合。三是要着力“三协”重配合。县人民检察院要着力组织协调,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多方争取支持,共同推动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着力内部协作,检察机关内设部门在办案的各环节要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及时发现梳理公益诉讼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要着力单位协同,全县各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业务指导,及时接受诉前检察建议并立行整改落实,全程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前、诉中、诉后等有关工作。四是要夯实“三基”强队伍。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要通过专题研讨、庭审观摩、案件实训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业务人员的基础培训,夯实调查取证、出庭诉讼、收集相关资料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从法律素养、理论功底、案件质量、品牌打造、效果体现等方面,夯实基准要求,努力锻造一支自身过硬的公益诉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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