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已任命的 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继续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7 15:51     信息来源: 联工委     浏览数:

 

 

 

 

 

 

安常办发〔2019〕15号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已任命的

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继续开展履职评议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已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继续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对已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继续开展

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在2018年履职评议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对已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李太源任组长,副主任夏华凤、肖伟群、姚国良、张勇、王良才任副组长,负责履职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方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工委。

二、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

2.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办理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调研、评议、视察和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及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情况。

3.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4.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情况;

5.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

6.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

三、履职评议程序及时间安排

整个履职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评议、整改三个阶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履职评议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文明确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10月)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履职评议的具体事宜,审定和下发履职评议实施方案。

2.评议对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准备,认真撰写好述职报告。

二)评议阶段(2019年11月)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定于11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对评议对象进行履职评议。参加履职评议的人员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根据评议工作需要,邀请县委领导、部分本级和上级人大代表、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评议步骤如下:

1.听取被评议对象述职报告(不得超过15分钟);

2.对述职对象进行工作评议和现场询问;

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宣布结果。

(三)整改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5月)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会上个人述职情况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主任会研究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给本人,并分送有关领导和机关单位,督促整改落实;述职对象应按照评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须在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结果须在六个月内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四、评议结果的处理和运用

评议工作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及整改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县委,作为干部任用、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同时通报“一府一委两院”。

五、履职评议对象

刘唐业    县教育局局长

杨道雄    县民政局局长

吴立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畅术    县商务局局长

熊栋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庭科    县林业局局长

曾来生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易华彪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若干,由县人大常委会另行文明确。

六、有关要求

1.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履职评议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主动配合,认真做好参加履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述职报告必须由履职评议对象本人撰写,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自本届上任来的履职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述职报告的字数不超过3000字,上台述职的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之内。

2.切实做好履职评议的组织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县人大相关委室及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履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工作实效。要认真做好履职评议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引导参会人员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注重履职评议实效。着眼于增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提高效率,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为加快建设畅通、宜游、秀美、富裕新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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