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常办发〔2017〕16号
关于召开安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6月29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1.人事任免; 2.审查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实行监督的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 三、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粮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县创卫办负责人,县政府联工室主任,人大机关各委室正副主任及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县政府办负责通知,拟任命人员由人事议案提出单位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参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向李太源主任请假。 2.会议材料请打印75份(电子稿发送至273957360@qq.com),于6月28日上午11点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12。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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