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常办发〔2016〕16号 关于召开安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0月20日上午8:00-12:0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有关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生态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三、参会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联工室主任,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县羽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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