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常办发〔2016〕14号 关于召开安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9月13日下午3:0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1.人事任免。 三、参会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联工室主任,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拟任命人员由提名单位负责通知。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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