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常办发〔2015〕17号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7月31日上午8点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传达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精神。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监局、县茶业办、县旅游办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联工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兼职委员,县人大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请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认真调查研究。报告工作的单位请将材料打印90份,于7月30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273957360@qq.com。 需安排餐宿的与会人员7月30日下午到总督大酒店报到。(联系人:瞿荃芳 13873776986)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抄送:县委办。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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