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常办发〔2016〕11号 关于召开安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8月3日—4日,在县民政局七楼会议室开会,会期一天半。 二、建议议程 8月3日下午(15:00—18:00) 1.人事任命。 2.审议关于许可对县人大代表张某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 4.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有关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8月4日下午(15:00—18:00)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草案)情况的报告。 三、参会人员 8月3日下午参会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县政府联工室主任,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和粮食局、县编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畜牧水产局、县食安办、县羽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创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执法检查组成员和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8月4日上午参会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县政府联工室主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粮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经开区负责人列席会议。 8月4日下午参会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县政府联工室主任,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办、县人防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东坪镇、县城南区、县经开区、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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