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常办发〔2015〕13号
关于召开安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7月10日上午8点半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开会,会期一天。 二、建议议程 1、评议税务工作; 2、审议通过《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司法公正安化行活动的决定(草案)》; 3、环保法知识讲座。 三、参会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局、县电力局、县工信局、县电视台、县税控办、县政务中心、县工商局、县人民银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食药监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移民局、县公路局、梅城公路局、县煤冶局、县扶贫局、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高明乡、梅城镇、长塘镇、东坪镇、冷市镇、柘溪镇、奎溪镇、平口镇的乡、镇长,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兼职委员,参加税务工作评议调查组全体成员,县人大机关干部,县政府办联工室主任列席会议。 请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认真调查研究。有关材料请打印90份,于7月9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 273957360@qq.com。 需安排餐宿的与会人员7月8日下午到总督大酒店报到。(联系人:瞿荃芳 13873776986)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抄送:县委办。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 (共印60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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