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安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9 08:00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数:

 


安常办发〔2018〕21号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安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有关单位: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0月24日下午3点,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1.举行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示范企业授牌仪式;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三、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列席第一、二个议题。

3.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监察委副主任(排一)、县政府办联工室主任、县人大机关各委室正副主任、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全程列席会议。

4.邀请参加授牌仪式的人大代表全程列席会议(清塘铺镇:周鑫;乐安:肖又香;长塘镇:金申菊;小淹镇:刘新安、李昌瑞;江南镇:沈建军;冷市镇:张先枚;柘溪镇:邓电魁;马路镇刘波、邓超芝)。

5.涉及县人民政府有关议题的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列席第二个议题(下午3点进入会场)。

四、其他事项

1.涉及县人民政府有关议题的列席单位由县政府办负责通知,参加授牌仪式的人大代表由各乡镇人大办负责通知,其他参会人员由县人大办负责通知。

2.请参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向李太源主任请假,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备。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不得代会。

3.议题材料请打印70份(电子稿发送至107385369@qq.com),于10月23日下午3点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12。

4.乡镇参会人员需安排食宿的请与瞿荃芳联系,联系电话18073727850。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