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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才带队,组织县人大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相关股室负责同志9人,对我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姚海斌、县林业局副局长杨建军、乡党委书记张赴东、人大主席杨坤参与调研。 在政府小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乡有关职能部门和县人大代表、党委负责同志的工作情况汇报,就《森林法》在高明乡的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了沟通,并围绕园区发展与林地保护的矛盾、群众生产生活与宅基地矛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讨论。 随后,检查组一行深入高明工业园、园区企业,实地调研了解工业园区用地供需矛盾,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森林法》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王良才指出,执法检查的目的既要发现和化解问题,又要总结推介好的经验做法,促使更有利于老百姓受实惠、更有便于乡村干部实际操作、更有助于区域经济长足发展。随着林业管理形势越来越紧、执法越来越严、贯彻更坚强有力、为当地社会群众服好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县、乡两级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对接、配强工作队伍、统筹协调矛盾;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找准法律与现实的平衡点,多对基层服务解难,县直单位与乡级部门多加强交流,为促进我县林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