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化县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委局机关各室:
中共安化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安化县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2014年党风
廉政
分工方案
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严明纪律要求,维护党纪政令权威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和政令畅通。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室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室)
2.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打牢贯彻群众路线、严守群众纪律的思想根基。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牵头单位:干教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
3.坚决查处与民争利、欺压群众、损害党群关系等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党风廉政室、纠风室)
4.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和廉政承诺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推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责任领导:殷增业、肖兵荣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室 )
5.贯彻落实《安化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十二个一律免职的规定》,坚决查处损害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责任领导:殷增业、王培国 牵头单位:县优办、效能室 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室)
二、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6.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违规配备使用管理公务车、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考察学习、办公用房、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等事项。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室 配合单位:县作风办)
7.严格执行《安化县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一律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努力形成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和常态机制。
(责任领导:殷增业、王培国 责任单位:县作风办)
8.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上庸懒散、工作上蛮横硬、生活上奢靡贪的问题,着力克服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
(责任领导:殷增业、王培国 责任单位:效能室)
9.加强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民生民利。
(责任领导:殷增业 牵头单位:纠风室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室)
10.加强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牵头单位:纠风室 配合单位:党风廉政室)
11.抓好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殷增业 责任单位:纠风室)
1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点整治以重要节庆、婚丧嫁娶、就医出差、生日升学、乔迁置业、提拔晋升等名义收送红包礼金礼物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13.设立5910廉政账户,加强廉政账户的运行管理。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三、加大查处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14.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与公安、检察、审计等执法机关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责任领导:邹学军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15.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审理室)
16.严格执行量纪标准,该立案的立案,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审理室)
17.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扎实做好信访监督、信访交办督办、信访举报直接核实等工作。
(责任领导:邹学军、吴朝宏 责任单位:信访室)
18.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工作,举办一次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
(责任领导:邹学军、吴朝宏 牵头单位:信访室 配合单位:干教室)
19.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对各类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清理排查,严格按六类标准规范处置并按时上报。
(责任领导:邹学军、吴朝宏 牵头单位:信访室 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室)
20.加强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
(责任领导:文光明 责任单位:审理室)
21.严格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以及移送审理等程序,做到受理有依据,初核有报告,立案有审批,调查要合法,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移送有批准,审理有结论,手续要完备。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信访室、审理室)
22.严格党内审查措施的使用,杜绝违规审查行为。探索慎用、少用、短用、不用措施办理案件。实行办案责任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责任领导:邹学军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23.加强案件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的审核监督作用,着力把好证据、定性、程序、量纪关。
(责任领导:文光明 牵头单位:审理室 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室)
24.及时查处村支两委换届过程中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信访室)
25.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指导,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办案力度,乡镇纪委必须消灭办案空白。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审理室)
四、注重教育预防,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26.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市、县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责任领导:文光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风廉政室)
27.规范各级党政领导职责权限,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领导:殷增业、王培国 责任单位:效能室)
28.加强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殷增业、王培国 责任单位:效能室)
29.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不一末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30.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廉政审查工作制度,规范评先评优廉政审查工作。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31.开展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利用好巡察成果。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县委巡察办)
32.开展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集中述廉评议工作。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33.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等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34.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和村级组织的审计监督。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室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室)
3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邹学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信访室、党风廉政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效能室、审理室)
36.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政府转变职能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责任领导:殷增业 责任单位:效能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
37.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先进、自我警醒。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38.充分挖掘、整合本地文化资源,着力打造具有安化特色的茶廉文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和新“三进”,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39.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40.加强“党风廉政舆情在线”的管理和回复工作。
(责任领导:殷增业、李新元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室)
41.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五、落实“三转”要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42.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强化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对玩忽职守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殷增业 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室 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室)
43.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全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安纪发〔2014〕3号)、《关于进一步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意见》(安纪发〔2014〕11号),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44.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完善经常性考核考察机制,做到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全覆盖。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45.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46.严格按照“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要求,推进派驻工作,做到县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实行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规范纪检干部职责分工,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47. 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从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责任领导:文光明 责任单位:办公室)
48.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加强办案和执纪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49. 充分发挥“益阳市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监督管理平台”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内部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50.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责任领导:文光明、方英姿 责任单位:干教室)
中共安化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