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纪发
〔201
5
〕
8
号
中共安化县纪委
安化县监察局
转发
《
中共益阳市纪委
益阳市监察局〈关于纪
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十条禁令”的通知
〉》
的
通
知
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
,委局机关各室
:
现将《
中共益阳市纪委
益阳市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十条禁令”的通知>
》(
益纪
〔201
5
〕
10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安化县纪委
安化县监察局
201
5
年
9
月
17
日
中共益阳市纪委 益阳市监察局
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
“十条禁令”的通知
各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落实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湘纪发〔2015〕5号)精神,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现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重申“十条禁令”:
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带头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以自身过硬的作风纠“四风”,以对己的铁的纪律抓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内部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纪律要求落实到位。
中共益阳市纪委
益阳市监察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