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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803364X/2024-1921136 责任部门:安化县城南区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4-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城南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1     信息来源: 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     浏览数:

县城南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组、中心的中心工作,紧扣《安化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安化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细则》,深刻排查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使县城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进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理论学习

1.成立领导小组,坚持齐抓共管。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七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和社会综和治理办公室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县城南区高度重视培养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认真落实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制定区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每年度学法4次,共计40小时。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提高工作人员水平

1.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县城南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形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建立了新城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区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2.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事务中心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党组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规范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年来,我区并未发生一起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城南区结合“一办八部室”自身职能特点,为各单位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学习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培训合格率达100%。

(三)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党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运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政务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将党组织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认真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我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活动。

(四)规范复议应诉,增强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1.加大了重点领域复议案件的办理力度。推行重大行政复议事项听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并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决定方式,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截至目前,共收到涉诉案件2件,均已应诉办结中。

2.做好政府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近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或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无效的案件。

(五)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积极防范社会矛盾的产生。以建立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出发点,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措施,及时发现,化解矛盾,发挥积极主动的防范作用。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支持区、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区、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健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依法化解各类矛盾。截止目前,今年以来我区区村两级人民调委会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件。

3.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六)深入推进法治惠民,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1.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以建设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为载体,着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发放律师服务便民联系卡、帮助群众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帮助联系村制定、修改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审查经济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协助村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为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2.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对全区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统计,根据现有人员信息在逐一进行法律需求的普查和排摸。对可能存在法律需求的人交由村干部实地走访了解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和现实困难,有针对性的对有法律需求的家庭开展法律帮扶。结合新城镇建设较多的情况,我区还对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排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将有法律问题的企业列入帮扶企业,定期开展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经过法律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成为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发挥其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定期对法律明白人群体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二、创新经验及工作亮点

(一)创新工作载体

县城南区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社会治理网格化为载体,依托网格搭建起村干部、网格员、普通村民党员与区领导、区各部门业务专干之间高效的交流互动平台,采取“请进来授课、走出去学习”、各村社区流动论坛、各村观摩对比等全新的活动形式,促进法治政府工作的深入展开。

(二)创新工作机制

县城南区坚持落实充实农村一线工作力量,对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工作机制,即干部包村负责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推动发展工作。一是通过下基层活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到每位农户家中;二是在下村社区过程中,及时将群众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四是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伤残群众代办一些事务;五是完成包村中心工作,积极为区村发展献言献策。通过这项工作不仅解决了农村的实际问题,更体现了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广大群众相联系的特色。

三、存在的问题

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开展评估,总结过去两年来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如下:

(一)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

(二)监督机制不够严格。监督权力存在着从上到下、逐级减小的趋势,许多监督机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许多失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三)权责不清越位缺位现象存在。有的事争着管、有的事推着管、有的事没人管。出现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现象。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涉及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各项创新举措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未履行到位。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自觉性、及时性有待提高,漏报、迟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六)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制定过程的公众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七)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等较多,但在另一些领域如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加强。

(八)执法规范化程度亟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存在一定欠缺。“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落实上仍不到位。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

(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有待增强。行政复议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尚未形成。

四、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治人才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注重法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完善考核内容及方式。

(二)构建监督问责机制,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对错误的行为及时改正,对违法的行为决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造成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科学划分职责,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五)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采纳意见情况。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行意见征集制度和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七)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普遍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确因工作性质不需单独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既可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团力量,也可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围绕党组事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多样化法律保障、指导方式,积极履行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发挥顾问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顾问工作记录考核机制。

(八)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

(九)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严格依法办理集体土地房屋行政裁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件。提高行政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机制,提高行政调解质量。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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