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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0000007/2023-1844455 责任部门:安化县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10-2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安化县本级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作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信息来源: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数:

 

    安化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安化县本级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经开区管委: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2022〕36号)安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化县本级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场地限制、涉密等原因不宜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本次公布的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共2668,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

二、各审批服务部门要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实现进驻事项更全面、窗口设置更科学、办事流程更优化、审批机制更简约,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不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

三、对上级新增下放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各审批服务部门要按照“应”原则,集中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安化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依据上级行政权力调整及各审批服务部门意见,动态调整驻事项清单。

 

附件安化县本级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安化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安职转办发〔2023〕23号安化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安化县本级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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