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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91/2024-1921108 责任部门:安化县财政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3-2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9     信息来源: 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数:

2023年开局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推动下、在县司法局等专业部门的科学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紧紧围绕“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这一主题,加快建设、建立和健全现代财政制度;通过创新财政工作新机制,做细、做实财政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具体的要求、环节和标准。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在财政法治实践中悟深学透

(一)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计划。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安化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法办〔2022〕11号)文件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答题测试考核。确保财政全体干群达到合格以上的学习标准。二是按照2023年财政厅财政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网络专题测试”培训班规定的要求,在10月31日前全部通过了考核达标。在轮训式培训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核心的重点课程,做到全面覆盖。

(二)巩固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成立安化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局党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以法治载体、平台和抓手来引领财政执法队伍和普法队伍的常态化建设。强化实施财政专业化、平台化轮训。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普法的首要任务,以15个职能股室和7个二级事业单位为抓手,依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务求实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统一财政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的谋划、机制

(一)坚持财政法治与职能工作一体化战略。实行“一岗双职和两轮驱动”,统一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财政工作机制的协同融合和贯彻落实,避免了“两张皮”现象。

(二)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忠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积极、主动化解应对财政的各种风险。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制度。

三、全力以赴抓保障,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之一。面对艰难、复杂的形势和空前的压力,县财政局突出政治站位,顾大局、保稳定、保运转。凝心聚力、兜牢“三保”的政策底、法律关。按照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第一,在县依治委的统一领导下,为构建“统筹协调领导机制”,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对人员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等软硬件事项方面,纳入到2023年初的项目预算,予以充分的保障。

第二,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从健全完善人员经费保障、经费向基层一线倾斜措施入手,县财政在2023年预算的基础上,对于增加的人员和办公费等,全部纳入到2024年初预算予以“刚性化”的安排,务求切实保障。

四、全力推进财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走向深入

2023年以来,县财政局依法规范行政职能,逐年滚动式清理和完善财政权责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预算编制与管理“一体化”。立足于财政紧平衡和中期预算编制规划,在不断深入“预算管理平台一体化体系建设”基础上,重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步入全面法治化轨道。

(二)强化地方金融法治服务培训、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现对县域金融业监管的常态化、全流域覆盖。一是组织对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检查。二是常态化开展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三是持续性开展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四是牵头组织“三高四新”财源建设联席会议。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设立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内审机构,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2014年以来,县财政局聘请湖南义剑(安化)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德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把好财政决策的“法律关”。避免财政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出现“走形式”的问题情况。

五、针对法治财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对策与安排

(一)在常规化财政执法业务方面。立足于“十四五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针对财政法治思维、工作方式和环节等方面的具体不足、堵点、痛点和难点等,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对症下药、提标晋级、量化绩效、定点排除。

(二)在财政法治监督方面。以《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为蓝本,以“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厘清政府间、县直部门间职能,规范细化采购监督实用细则,优化财政监督服务。

(三)在“三重一大”等财政决策执法核心环节方面。针对以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制度引入不足、服务资源投入强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变长痛为短痛,继续强化预算的投入刚性管理和绩效管理,彻底扭转财政在行政决策执法控制环节上存在的法律风险,消除隐患。

(四)继续深入对县域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等法治管理和考核。

(五)金融服务方面。一是引导金融机构从省级层面优化授信机制,开发对新进企业的贷款产品,加强对企业融资支持,并将金融服务尽量向前移;二是继续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培训、走访摸排等各项资本市场工作;三是继续常态化推进“五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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