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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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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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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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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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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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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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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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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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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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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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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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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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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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梅城镇燕子桥东华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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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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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膝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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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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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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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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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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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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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9日,前往安化县梅城镇燕子桥东华楼处理警情,从警车右侧下车时跌倒受伤,导致右膝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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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4年8 月 20日
(联系电话:0737-7228031 地址:安化县雪峰湖大道8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