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作者:安化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6-09-22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2014年,威县被确定为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威县深人推进集中审批、集中服务,加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与监管相衔接,转变了政府职能、提升了审批效能。

    一、组建行政审批局,推动行政审批集中化

为解决行政许可权分散、涉及部门多、考核监管难等问题,威县于2014年12月组建了行政审批局,推动审批集中化、标准化。

(一)实现权限、编制和人员划转。一是将县管26个部门的116项行政许可权及35项管理方式为审批形式的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从原部门剥离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国地税内部归并整合成立审批科(股),整建制进驻行政审批局。二是各部门人员编制一并划转,行政审批局明确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核定编制70名。三是各部门筛选推荐,并优先考虑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划转;国地税进驻人员纳入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通过权限、编制和人员的划转,相对切断了审批与原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审批成为独立职能,杜绝了“前店后场、体外循环”的现象。同时,取消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出让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职能全部划转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行政审批局管理。

(二)探索一局两中心组织架构。一局,即行政审批局,内设政策法规和项目服务科、投资项目科、文教卫事务科等8个机构;两中心,即行政审批信息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创新审批运行机制。打破政务服务中心按单位设置窗口的运作方式,按照办事流程改革运行机制。废止原职能部门的42枚印章,启用“审批专用章”,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运行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及“一证一码”。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利用网络平台组建中介网上“超市”,按照“零门檻、无障碍和非禁即可”的人驻原则,划分咨询评估、勘查设计、测量、监测等6类中介机构,纳入“超市”统一管理,变垄断为竞争、分散为统一、封闭为公开、指定为竞价。探索项目引进单位和行政审批局共同代办模式:审批局成立项目审批代理办公室,组建代办员队伍,每个项目除引进单位有1名全程代办员外,同时明确1名审批代办员,并设计了“提前介入、预约服务、统一受理、集中审批、领办代办”的新工作流程。同时,运行中设计了四大保障系统。一是建设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大厅、音视频监控系统。网上审批系统,把审批系统纳人智慧威县建设,实现事项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及电子文档存储材料;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申请人可通过网络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评议;音视频监控系统,审批局设立监督总台,直接监控县乡两级平台人员在岗情况、工作过程,并记录音视频信息,实施远程监控,乡镇平台可随时提出咨询,行政审批局即时解疑释惑、业务指导,还可以相互传送项目信息资料网上预审,实现了县乡平台有效连接。二是再造流程。梳理出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企业设立“一照一码”办理流程图,基本涵盖了主要经济事务的审批;对划转事项审批流程重新梳理,压缩子环节时限。三是设立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5个功能区,使关联事项紧密连接,实现了简单事项立即可以审批、联办项目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一章多效、踏勘验收统一进行,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项目分别减免申请或提交材料19项、17项和12项。四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次告知、限时办结、无休日预约服务、联合踏勘等工作机制,设计了一次告知单、限时办结卡,实现了审批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


二、探索集中审批与现场服务深度融合

围绕推动集中审批与现场服务的深度融合,2016年威县组建了市民服务中心,实现了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一是按照涉及群众和市场主体生产生活事项全部入驻的原则,共入驻市民服务中心34个单位(16家政府单位、9家便民公司、9家金融保险机构)、172项服务事项。医保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车管所等窗口单位整体进驻;银行、保险、小额信贷等金融机构,水电气暖通讯等服务公司,派驻人员设立窗口,基本涵盖了域内全部审批和服务事项。

二是布局设计了行政审批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办税区、金融保险区、便民服务区“四大板块”,明确各区的功能定位,协同服务。行政审批区(行政审批局作为独立单元专司行政审批,联合办税区设在审批局内方便税务办理,金融保险区专司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区提供其他服务。

三是探索便民集中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立体化、政府信息化、运行标准化联动。第一,在实现集中审批的基础上,将分散在原30余个地点的医保、社保、出入境、车辆管理、婚姻登记、国地税、交通运政、金融、公证、电力、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服务事项整合至市民服务中心。第二,设置了读书角、茶饮室、影院、儿童游乐区、无线上网等便民设施,拓展了服务范围,使公众在办事的同时享受到体贴温馨的服务,使市民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市民之家”。第三,构建全方位、多视角监督体系,县纪委(监察局)选派专人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现场督导;设立电子监察室,音视频全程记录平台工作情况,实现在线监督;建立市民服务中心网上投诉平台,实现在线评议;对客户进行电话随机抽查回访,实现动态督查。第四,依托“智慧威县”平台,形成“网+端”审批服务模式:“网”即网上办事大厅,在行政审批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基础上,将便民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端”即手机客户端和便民自助终端,建立微信公众号,利用手机平台公布审批服务事项的详细信息,建设便民自助终端,实现便民事项24小时自助办理。第五,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绩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政务服务标准,从行为准则、仪容仪表等方面系统专业培训,用制度管人、用程序理事,努力实现“无差别审批”探索网上申报、先审后验、预约办理、承诺办理等标准化方式,使服务向深度拓展。

四是双重管理。制定出台了《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主任、行政审批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的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进驻单位(窗口接受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和派出部门的双重管理,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入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实行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领导,曰常工作、出勤考核等受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管理监督。各进驻单位(窗口均明确1名首席代表,作为本单位事项办理和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进驻部门与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界定各自的职权和责任,强化管理。

    三、推进审批与监管相衔接

为避免审批与监管各自为政、相互脱节,明确界定了双方的职责,审批局专职负责审批,监管由原职能部门负责,责任分段、界限分明。为实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和信息共享,威县创新了三项机制。一是信息双向反馈机制。通过信息互通网络,行政审批局随时将审批情况告知职能部门,方便职能部门后续监管;职能部门随时将行政处罚等监管情况告知行政审批局,实现信息共享,以便双方都能及时采取措施。二是县长现场办公机制。每周五下午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召集行政审批局及涉及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局现场办公,通报一周审批情况,解决审批与监管中不协调的问题。三是信息员互通机制。划转审批事项的职能部门均明确1名主管副职和1名信息员负责与行政审批局联系沟通,协调双方之间存在问题以及需与上级部门沟通的事宜。权限、职能和责任的明确界定,促进了“监管更强更严”。目前,各职能部门积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均建立组织体系,利用“两随机”抽检方式,加强对本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形成事中事后监管有相应组织机构、必备人员力量和整体覆盖的体系格局。

 

(作者系威县县委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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