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委编办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行“不见面办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4 11:48     信息来源: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浏览数:

今年来,汉寿县委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登记和党政群机关赋码工作的通知》规定,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全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2月4日,汉寿县委编办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登记和党政群机关赋码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汉编办发〔2020〕2号),明确了年度报告公示的时间、范围、方式和步骤,并将日程具体细化到天、到单位。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汉寿县委编办严格落实2020年2月3日湖南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登记和党政群机关赋码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及年度报告等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办理”,要求各事业单位均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经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再将所需纸质材料用邮寄方式报送至县委编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利用工作QQ群和县委编办门户网站,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操作流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等。同时,该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组干部及时在线释疑解惑,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提高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效率。

四是严格确保质量。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资料,按照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等标准进行审核。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予以退回修改。对上报不及时和未报送的单位,及时与其主管单位联系,督促其尽快申报,确保全县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如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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