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化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5-11-30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 省编办《关于做好 2015年度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湘编办 [201 5 ] 54 要求 ,为做好201 5 度全县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 全面 完善 本部门本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库机构信息采集表》及《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库人员信息采集表》。各单位填报人员须实事求是的填写每一项指标, 对统计数据认真审核,有错误信息的及时更正,有异动情况的 及时 办理异动手续。
     (二)准确 填报《201 5 年人员编制花名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员编制性质如实填报,不得将未进编人员填报在花名册内。 新进人员(含调入人员、公开考录人员、退伍安置人员等)需在备注栏里注明。花名册需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核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各单位必须确保本单位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数据和实有人员数、 人员编制花名 册“三统一”。 根据省编办规定 ,实名制管理系统 将于12月30日将冻结一段时间。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请各单位在12月30日前完成实名制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
(四) 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电子材料发送至: 124644950@qq.com,联系人:伍荣,联系电话:7299062)
1、《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库机构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2、 《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库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3、《201 5 年度人员编制花名册》 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 时间安排
    统计数据截至时间:2015年12月31日。各单位报送截至时间:2016年1月15日。     
    三、 工作要求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领导,按照机构编制统计要求,立足实际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逐一比对复核,并就发现的问题报县编办编制股修改确认后,严格对照系统数据填报上述报表。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填写每项数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负总责,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注意事项
鉴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已经启动,而各单位“三定”方案尚未审定完成,因此 2015年编制统计工作仍按改革前机构口径上报。
附:《201 5 年度人员编制花名册》 (式样)
 
 
                                        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201 5 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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