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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化县大福镇中心学校在县教育局和大福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的主要活动及取得的成绩。(一)党建引领强基础。(二)积极履职显实效。顺利完成全镇撤校并点工作,有效整合了全镇教学资源,镇完小新教学楼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新桥中学新建占地120平方米、淋浴位42个的女生浴室、更换学生用床160套;东山中学、新桥中学、木孔中学、木孔完小更换学生课桌凳共计2000余套;木孔中学、文河学校添置餐桌凳800余套,解决了学生“站着吃饭”的问题。(三)抓实常规有举措。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的突破,其中,初中学校考入安化一、二中188人,综合排名有望再次进入全县前6名,小学统考综合排名全县第8名,比上年度提高了7个名次,顺利达成了年度质量目标。在县局组织的教学比武活动中,我校荣获特等奖1人次,一等奖3人次,二等奖8人次。总之,2025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教育工作得到了持续的进步,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一致好评。二、不存在下列问题。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三、改进措施。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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