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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编制土壤肥料工作发展计划;指导耕地质量保养,承担土壤普查,指导农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土肥技术推广。负责县内肥料生产监管与技术指导。参与全县耕地质量鉴定和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长期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规划;参与全县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工作,参与对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立项前的可行性论证;参与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耕地质量验收,并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会同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用地编制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参与制定新开发、复垦和整理耕地后续培肥方案;对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提出质量要求书面意见;建立和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对耕地地力、墒情和环境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价;按照有关规定将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划定禁止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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