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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机制,全年累计巡河近1万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600余起。优化考核督导体系,将河长制纳入省、市、县三级考核,联合纪委监委开展常态化监督,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 “清四乱”专项整治:开展25次全域排查,下发交办单7份,立案17起并全部结案,罚款71.2万元;完成省级图斑快递复核17个、部级遥感图斑整改销号1043个。 岸线专项整治:查处小淹镇渡改桥违规施工、马路镇涉河弃渣等问题,拆除违规涉水房屋2处,规范临河建房、围滩养殖行为。 砂场专项整治:联合多部门整治22家砂场,10家无证砂场全部拆除,其余完成整改实现断电停产。 划界与评价:完成118条山区河道划界及38条河湖健康评价(含B类6条、C类32条),成果全部上传系统。 采砂规范化:落实湘资沅澧干流采砂规划,3个采区实现统一经营,启动监管系统建设及机具招标。 安全隐患整治:开展汛前“僵尸船”排查,建立13处台账并全部清理;完成517个部级遥感图斑“回头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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