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大福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3 09:36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大福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囊性住房建设工程的监管及分配、日常修缮、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赁、改造、日常修缮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工作。

    

安化县大福镇和平街

法定代表人

方辉

开办资金

24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差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7.6474

237.6474

网上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大福分中心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1、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任务,全年没 有一户尾欠,共收缴房租1158234元,其中住宅租金980728元,非住宅177506元,低保、军残核减22769元。 2、为了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带来的 福利,,我分中心推动和平街公租房02栋装修和分配,确保了贫困群众和新就业人员能够住进安全,舒适的新家。 3、由于公共租赁住房缺少我们加强了对无房居民 和新就业人员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75392元。 4、为了提升租户的居民品质,我分中心抓好了维 修服务,全年分中心共维修39处,中修10处,小修29处(保险公司20多处维修除外)。 5、为了更好的普及住房政策,我们加大了政策宣 传力度,通过利用各种渠道,如横幅、标语、微信朋友圈等,确保市民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自理”的工作方针,张贴宣传资料,提示危险地域,每月定期组织对本辖区所有公共租赁住房安全巡察,特别是国家法定假期的专项巡查,我分中心全年无一安全事故。 7、坚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队伍、促发展、助和谐”进一步取得了统一思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分中心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力推进我分中心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8、队伍建设,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制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7年11月2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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