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化县大福镇中心学校在县教育局和大福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的主要活动及取得的成绩。(一)党建工作引领思想。(二)教学质量稳中有升。一是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德育主题活动常态化,学生行为习惯与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高;三是教师管理与校本培训进一步规范;四是课程管理规范化,艺体工作与读书活动稳步推进;五是课后服务有序开展。(三)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一是加强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了校园封闭式管理;三是加强了校园风险防范。(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到实处。我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扎实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做到政策不走样,资助不遗漏,学生不辍学,真正让每一位学生“教育有保障”。无贫困学生辍学。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巩固大福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了较大贡献。(五)其他工作齐头并进。在中心学校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学校其他各部门工作稳步开展,运转正常。总之,2024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一致好评。二、不存在下列问题。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三、改进措施。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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