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4 14:42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商品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工作;负责县房改住房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工作。

    

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18号

法定代表人

宁浪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截止至2024年年底共归集维修资金1230.9278万元,审核通过并完成维修资金拨付12个项目共计52.5346万元。共计累计维修资金21683.6069万元。 一、2024 年工作开展情况 1. 资金管理。严格管理维修资金的归集、存储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对新交付项目及时督促归集维修资金,做到应归尽归。优化资金存储结构,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和金融机构。 2. 业务办理。简化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明确申请材料要求,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建立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机制,对危及房屋安全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快速启动应急程序。及时处理业主对维修资金的查询和咨询,为业主提供便捷的服务。 3. 宣传培训。开展维修资金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的认识和理解。制作宣传手册、海报等资料,通过社区、物业等渠道进行发放。组织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培训,提高其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能力。 4.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业主信息和资金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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