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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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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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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认定中心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思路,以全面落实落细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体,兜准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标发放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全年5004元提高到5400元,农村特困年供养标准由6500元提高到7020元。截止12月底,共计发放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424.7979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635.2998万元,特困供养资金7245.513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543.985万元。 二、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严格执行《湖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湘民发〔2021〕39号)。截止11月底,全县共计认定的低收入人口34153户、5269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456户、2026人,农村低保对象17404户、32155人,城市特困198户、200人,农村特困8356户、8394人,农村低保边缘家庭6739户、19952人(其中含已纳入单人保的10037人)。 全面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全年共计核减不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2565户、4102人,特困431人,新增加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1768户、2651人,特困476人。 三、落实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加强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困难群众符合政策互相纳入。截止11月底,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测对象4768户、13612人,其中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并纳入保障范围的共8020人,其中纳入低保7550人,纳入特困470人;易地搬迁对象中符合低保特困纳入保障范围的共1106户、2353人,其中纳入低保989户、2235人,纳入特困117户、118人;教育部门学生符合低保特困纳入保障范围的共4704人,其中纳入低保4696人(普通高中458人、义务教育3871人、学前教育367人),纳入特困8人;残联残疾对象中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并纳入保障范围的共11855人,其中纳入低保8486人,纳入特困3369人;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对象290人中,纳入低保特困共186人,其中低保108人,特困78人。 四、扎实推进民政社会救助领域“群腐”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安化县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任务分解方案》(安民发〔2024〕22号)和《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督导的通知》(安民发〔2024〕26号)文件,组成4个检查组对所有乡镇实行全覆盖,下发督办函5份。主动对接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牵头,目前已对13个乡镇进行了督查,移交违规线索17条,其中“人情保”1条,追缴违规资金31537元。 五、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9月全省推行“民政救助通”以来,已对13个乡镇的37个村的民政业务进行实地培训指导,主要在对象认定、申请流程、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公开公示和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现场解答,有力的提升了乡镇民政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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