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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一、加强园区地质遗迹保护巡查 按照《地质遗迹保护巡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对三个园区每月至少进行2次巡查,配合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跟踪督促整改。2024年全年开展巡查40次。 二、加强森林防火巡查。 每月坚持巡查2次,在园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向园区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引导游客开展森林防火扫码进出园区,提升了园区群众环保意识和防火意识。同时加强了对园区拟建林火阻隔系统现场核实与审查,按规定出具意见函。全年印制悬挂张贴宣传横幅300多条,宣传标语500多张,开展森林防火巡查28次。2024年园区未发生森林火灾。 三、全力做好园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守好生态红线底线,继续加强园区环境整治。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回头看”行动、益阳市生环委环保督查“利剑”行动和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2024年全市“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行动”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中,市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平台下发园区图斑线索共15个,通过全面开展环境监督巡查排查,对下发的问题线索清单逐一现场核查,其中14个图斑无需整改,1个图斑在7月份整改完毕并已整理好资料上报平台完成销号。 四、加强科普宣传工作。3月3日、4月3日,与县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联合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进校园活动,分别在江英中学、城南完小开展自然保护地科普宣传,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发放科普资料、设立宣传展板、与师生互动等形式,提高了师生们的科普意识。11月,印制了一批保护地质遗迹科普宣传资料发放给园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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