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烟溪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1 15:23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烟溪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囊性住房建设工程的监管及分配、日常修缮、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赁、改造、日常修缮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工作。

    

安化县烟溪镇双塘路

法定代表人

陶晋

开办资金

3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差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603

2.743

网上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烟溪分中心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烟溪分中心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1.共完成房租租金收入896224元。 其中住宅租金782224元、商业租金114000元。 低保减免租金20568.军残减免租金1014元。 2.完成辖区内专项摸排清理工作。 烟溪分中心辖区内共有公租房389套,其中非定向公租房364套,其中先进公租房小区2栋76套,丰源公租房小区3栋288套;烟溪政府定向公租房25 套(政通)。通过摸排确定违规的有49户,我分中心对其中违规的47户进行清理和整改,对2户拒缴纳租金且长期拖欠租金的进行起诉催缴。 严格公租房进入与退出制度,及时上报合格申报资料;对已入住的,不符合要求的,擅自转租,转借我们一律取消资格,限期腾退公租房。 3.完成辖区内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我分中心以社区和各单位为初审申报单位,由各单位先自行初审,报我分中心,我分中心入户进行核对后,符合条件的再报县中心进行审核。全年共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4户,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6262.00元。 4.完成辖区内房屋维修维护。 完成丰原小区01栋内墙翻新改造工程;完成丰源03栋1-12号门面基础设施和水电开户工作,使其顺利起租;完成丰源、先进小区16套公租房厨房厕所漏水维修;完成丰源02、03栋下水道堵塞清理工作;完成丰源01栋外墙水管更换;清除清运垃圾、疏通管道、检修瓦屋面等维护和维修。及时掌握租户动态,了解公房问题,尽职尽责有效解决好住房维修服务。 5.抓好公租房安全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及日常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有组织领导、有工作机构、有工作预案、有工作总结。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做好工作预案。且2023年无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事故 做到勤走访、常巡查、多沟通细致耐心讲解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租户动态及时调查、变更、建立健全好租赁管理台账。 建立公租房工作联系群,通过微信平台建立良好和谐的租户关系,从而确保任务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组织租户学习安全避险和消防知识。安装好县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检验和检修消防设施设备,清理消防通道,指定消防安全巡视员,建立消防安全巡视制度和消防安全巡视台账。 6.做好民调和宣传工作,并积极积极参与政府的各项应急事务。 完成好宣传工作任务,积极向县中心和政府投稿,宣传和展现我们住保人的风采。 7.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档案管理,清理和整理积压档案,政务公开并上墙。 8.积极参加县中心工会和烟溪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 积极参加县局和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党日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9.做好财务工作,及时按月办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清晰,票据规范,收支平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烟溪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3月9日至2025年3月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