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1 15:16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囊性住房建设工程的监管及分配、日常修缮、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赁、改造、日常修缮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工作。

    

安化县梅城镇东正街190号

法定代表人

陶辉波

开办资金

31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差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0.8662

200.4363

网上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1、在工作中我分中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促效益、发扬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热情、强化公租房管理。 2、完成本年度租金收缴入库2081268元;公房维修方面小修46处、中修 11处,拆除危旧公房1栋。 3、由于我镇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除了实物配租以外我们对没有享受住房的群众发放住房补贴,具体针对困难家庭收集资料 425人次,实际发放住房补贴195 户。有效缓解了低收入无住房群众的困难问题。 4、公房安全管理紧抓不松懈,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按政府与中心的要求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对老旧公房时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