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化县大福镇中心学校在县教育局和大福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活动及取得的成绩。(一)党建工作引领思想。(二)教学质量稳中有升。一是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德育主题活动常态化,学生行为习惯与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高;三是教师管理与校本培训进一步规范;四是课程管理规范化,艺体工作与读书活动稳步推进;五是课后服务有序开展。(三)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一是加强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了校园封闭式管理;三是加强了校园风险防范。(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到实处。我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扎实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做到政策不走样,资助不遗漏,学生不辍学,真正让每一位学生“教育有保障”。无贫困学生辍学。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巩固大福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了较大贡献。(五)其他工作齐头并进。在中心学校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学校其他各部门工作稳步开展,运转正常。一是举办教师节庆典。共表彰了28位先进个人,社会反响很大,效果很好。二是食堂整改措施到位。2022年暑假前进行了自查自纠。公用经费运行正常,教辅资料重拳出击,做到全镇无违规征订行为,得到了县局充分肯定。三是其他工作不落下。中心学校加强了对村小教学点及幼儿园的监督与管理,各学校(园)教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中心学校组织对镇区内四所有证培训机构和四所无证培训机构进行了工作督查,强化了相关责任。中心学校工会积极履行了职责,如期开展了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总之,2022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一致好评。二、不存在下列问题。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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