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滔溪镇中心学校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8 14:20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滔溪镇中心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镇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社会服务。

    

安化县滔溪镇滔溪居委

法定代表人

刘忠

开办资金

20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7.32

126.5

网上名称

安化县滔溪镇中心学校

从业人数

11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规定执行

一年来,滔溪镇中心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全体教职员工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教学教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强化常规管理,夯实质量。2.强化学习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3.深化教研,优化教学。4.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 (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组织全镇教师进一步学习上级文件,特别是在“双减和课后服务”两项工作上,各校严格执行,科学制订了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总量。配合政府关闭了校外培训机构2家。 (三)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其它各项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在做好前述工作的同时,后勤、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完善了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内外关系及时协调,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营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有力推动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22年绩效考核为合格单位。其他: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姚社初先生捐资6万元、袁乐云先生捐资1.4万元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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