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商品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工作;负责县房改住房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工作。
住 所
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峰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无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2022年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全年对全县所有开发楼盘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工作。 对所有过了质保期又提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楼盘进行了现场外勘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维修审批。 负责县房改住房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工作。2022年我中心全年发生1471笔归集业务,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22.2826万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业务外勘13次,申请金额105.2275万元,核准使用维修资金34.3575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