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梅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3 15:04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梅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内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安化县梅城镇城西社区

法定代表人

李勇

开办资金

8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6.76

266.76

网上名称

安化县梅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2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狠抓执法“主业”,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一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2021年共查处各类占道经营、乱倒垃圾、油烟扰民、噪音扰民等违法违规问题59个;二是重拳查处违法建设。共计立案43宗,涉及非法采矿2宗,非法占地22宗,违规建房19宗,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6185平方米;三是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02余台(次),监督巡查工地286余处(次)。 二、逐一核查清理,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2020年度发现的违建巡查管控,严格控制违法建筑不再超层修建。二是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实地核实并采取对应措施,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0余份,《责令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通知书》15份。三是对卫片图斑的销号整顿,将全镇34个卫片图斑纳入日常督办,由我队立案调查16宗,已办理用地手续共有15个,移交自然资源局或正在办理手续中4个,被拆除的有3个,还未办理手续或找不到主体未销号的有5个,整改到位1个,还需拆除的有6个,因建樟村木材加工厂重复,实际需要拆除是5个主体。 三、狠抓疫情防控,积极应对新冠疫情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下,我队主动作为,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响应疫情防控。一是对全镇村卫生室及宾馆、网吧、KTV、超市、电影院等公共场所进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工作。二是对镇辖区内的学校及培训机构进行开学期间新冠病毒防疫及卫生工作检查,共计10所小学(包括教学点)、4所中学、2所高中、12所幼儿园、8所培训机构,对其提出防疫防控指导意见并开具安化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文书。三是对全镇辖区内13家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卫生进行检查,并配合县卫健局执法大队对职业病防控进行督查,提出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和职业病督查意见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四是配合梅城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对公共场所进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宣传,发放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资料,并对公共场所进行督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对全镇所有公共场所进行系统督查,其中13家KTV、6家网吧、6家大型超市、60余家足浴美容美发店、14家酒店,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现场记录并开具整改意见文书。 四、全力做好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工作 镇综合执法大队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通过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在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梅城镇成功荣获“省级卫生乡镇”称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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