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高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3 15:01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高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安化县高明乡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李江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高明乡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4

64.4

网上名称

安化县高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高明乡自2021年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兢兢业业,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基本履行自身职责,现将前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今年收到土地执法卫片任务数14起,目前为止完成拆除任务4起(罗伟峰厂房;唐孟常猪场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红线部分;吴荣降房屋;郭新明的临时用房)。办理相关农转用手续为8宗,恒利环保厂房用地即石岩村村部用地,赵武用房、刘顺浩、高志勇、赵伯其、谭敬宜、唐孟常猪场用地,目前石岩村已销号办结,唐孟常、赵武两宗已结案,刘顺浩、高志勇、赵伯其、谭敬宜四宗资料收集后已报送至自然资源局办理中。比较特殊情况的用地一宗,高明乡中心学校风雨操场,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将于近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切按要求在逐步完善。存量用地二宗,周正来、彭新龙,周正来的目前已销号处理;彭新龙因全家外出务工,目前已完善资料收集,将于近日送农业农村局办理存量用地处置,并已将前期的工作如实向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 在高明乡执法大队的日常巡查中,在今年的9月11日晚上的巡查中抓获一名村民在河流电鱼,在当晚进行了材料询问,并在当晚进行警示教育,写下承诺书,保证以后不在进行电鱼等行为的发生,在9月13日并购买鱼苗5000千投放至高明乡辖区内的河流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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