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从严从紧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作者:王琴敏     发布时间:2023-04-24 09:31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近期,安化县委编办扎实开展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规范工作356个机构减少至203个,精简率达43%,有效促进机构设置更加科学精简,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一、统筹谋划精部署,全面清理存量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要求按照“保留一批、规范一批、撤销一批”的原则,将安化县委、县政府发文设立的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指挥部、协调小组等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下设的各类专项小组,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县委编办拟定初步清理规范意见,分别征求主管单位、分管(联系)县级领导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再次研究审定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规范的通知》,撤销工作任务完成、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机构138个,调整职责任务变化的机构7个,综合设置职能相近、职责交叉的机构11个。

二、部门联动共推进,切实提升“质量”。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别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人员抽(借)调、职能职责设置、财务、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管理;县委编办负责相关审核和日常备案管理工作,对机构职能职责、成员单位分工、内设机构设置等情况建立台账,整理归档。多部门联动,全方位规范管理,解决“监督缺位”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促规范,严格控制“增量出台《安化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办法》,优化机构设置审核和管理流程。一方面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凡按职责分工属于有关职能部门承担的或可以确定某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可以由部门联合办公、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机构。另一方面严格现有机构管理,实行年检年审制,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填写《安化县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年度报告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到县委编办进行年检年审。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情况,纳入对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实现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总体“瘦身”与“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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