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四措并举”全面理顺县乡管理体制
作者:伍荣     发布时间:2021-06-16 08:42     信息来源: 编办     浏览数:

为进一步巩固县乡机构改革成果,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解决新一轮县乡机构改革后产生的“不适反应”。安化县通过前期调研论证,近期创新四大举措,全面理顺县乡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扩大机构改革“红利”。

一、理顺关系明边界。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县乡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率先建立县乡责任明确、边界清晰的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在现有乡镇权力清单和赋权清单基础上,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首次编制清单47大类238项事项;建立县乡协调联动、运行高效工作衔接机制,重构县乡工作对接、沟通衔接和请示汇报新机制,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规范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乡镇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机制。建立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内部运行机制,构建运行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方便快捷的基层“一站式”全覆盖服务机制和协调规范的乡镇执法机制。

二、规范执法立规矩。县政府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分总则、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协同、执法监督、附则共计7章84条,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规范,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运转提供制度保障。

三、明晰权力履职责。县政府出台《关于调整<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公布<安化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16项,对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履责要求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公布县民政局等11个部门赋权下放事项65项,进一步规范乡镇权力,推进扩权强镇,提高便民服务效能。

四、提高保障激活力。县人大、县政府出台《安化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县乡机构改革人财物责权调整下放情况,重新调整县乡财政预算管理和分配体制,切实提高乡镇人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增收奖励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确保乡镇正常运转;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均衡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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