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助对象: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职工。
二、帮助内容:
1
、宣传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并根据市场需求和求职者自身条件,对求职者进行择业指导;
2
、对申请参加培训的职工,由培训机构按其要求参加培训的专业组织免费培训;
3
、利用县职业介绍中心信息网络,免费提供就业信息;
4
、广泛收集各单位用工信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
三、申请人申请就业帮助时,应填写《就业帮助申请表》。
四、“中心”将依据申请就业帮助的实际情况,不定时的与有关部门举行免费技能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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