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水利函字第12号(C类)
安化县水利局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 复
王敏生、陈尧志、贺米粮、周铁刚、陶壮丽、陶幸福、刘世云、王志良、陈学海、向瑞康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维修江南镇繁荣社区村原永兴村水库山塘及溪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7月永兴山塘发生险情后,县水利局在9月初对山塘险情进行现场核实,安排水毁恢复专项资金2万元(安水〔2014〕137号文件)用于应急处置。2015年5月份处险工程完工后,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如要对全县类似永兴山塘这样的骨干山塘进行全面彻底整修,依靠我县自身财力暂无力实施。我局在编制水利“十一五”、“十二五”和武陵山片区建整扶贫等规划时,都曾将其作为重点项目上报,但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没有骨干山塘除险加固方面的投资计划,水利部门目前只能一方面继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情况、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在未来十年逐步解决全县骨干山塘除险加固问题。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水利局 2015年7月 日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化县水利局 722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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