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7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2015)安经管函字第1号(B类)

 

安化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关于对《关于打造特色农业,大力扶植安化县思游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的

答    复

 

肖又香、姚海斌、蒋绪勋、蒋建国、陈跃进、李振洲、陈根云、李靖华、何国强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特色农业、大力扶植安化县思游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农民经济增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促进农村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近500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分布在水产、茶叶、中药材、花生等行业,这些合作社已成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扶持问题。从2007年开始,中央、省财政对合作组织进行项目扶持,但力度小,扶持政策仅限于扶大、扶优、扶强。2012年扶持我县7个合作社,共计扶持资金106万元;2013年扶持我县9个合作社,共计扶持资金147万元;2014年度扶持我县6个合作社,共计扶持资金127万元。且大部分扶持项目是由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直接安排。

2.关于思游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政策倾斜问题。2015年5月,我局已为思游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2015年省级示范社,已按照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目前等待批复。该社如能成为2015年省级示范建设点,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配套资金并尽职尽责指导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功能、加强培训教育,使之逐步做到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帮助其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独立财务和成员账户,正常使用银行账号;依法开展盈余返还,按照交易量(额)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促使思游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为成员增收与带动农户成效显著的合作社。

非常感谢你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十八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

联系单位:安化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联系电话: 722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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