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函〔2015〕第5号 (A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谌了菊、谌君花、黄又娟、张固岩、周玉莲、谌必凡、廖建武、钟石来、谌铁稳、杨甲泽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黄合失地居民优待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落实移民费政策的建议。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每人每年600元,扶持年限20年。由于黄合居民于1986年全部农转非,根据后附政策要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能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我镇将把符合条件的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将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关于请求落实危房改造政策的建议。目前,国家政策仅对农村危房改造有政策扶持,城镇危房改造仍需等待政策。政府已对地质灾害区的危房采取了有如下措施:一是人员撤离,以确保安全;二是由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共同提供适当的政策扶持。 关于城镇三无人员医保问题的建议。在安化县合改办并入县人社局以前,城镇三无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提供名单并到民政所盖章认可后事可以免缴医保费用的,黄合社区往年有7个城镇三无人员享受了缴费的减免。2014年10月,县医保中心要求城镇五保户出具民政部门办法的五保户证,这部分人因无法提供证件,因而未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我镇建议所有的城镇三无人员与农村五保户享受同样的医保政策,并且在实际操作中,民政部门要将这部分人全部发放相关证件,或者在医保基金征缴之前将城镇三无人员名单递交县医保中心,县医保中心凭名单认定城镇三无人员的身份。 非常感谢你们对东坪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化县东坪镇人民政府 722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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