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建函字第 号(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殷立新、谭秋莲、尹勇华、姚雄伟、刘建华、刘英悟、蒋芸、蒋国其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适当给予乡镇城镇建设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城镇建设是改善民生、提升城镇品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实施“3+2”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特别是今年5月份在平口镇召开的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会议,对我县小城镇建设起着里程碑的意义。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小城镇建设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县住建局对相关政策认真予以落实,在资金上尽可能地给予投入和支持。 一是规划方面。近四年来共投入1265万元,支持各乡镇总体规划、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乡镇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4年结合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共向省住建厅争取资金6000多万元用于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争取的3000多万元的配套资金也将用于全县小城镇建设。同时,每年除确保县城垃圾、污水和其他重大项目正常运转外,城市维护费剩余部分全部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六到农家”、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为加快我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三是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该项资金是由县住建局在工程报建中收取的,在上缴3%的水利基金和2%的教育附加费后,剩余部分再扣除17%的政府统筹资金、3%的价格调节基金,然后返还50%给县住建局,30%给乡镇。近三年来住建局对乡镇部分没有截留一分钱。 四是积极落实政策性的资金减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库区移民建房、移民避险安置项目及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制订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其实质由我局征收的相关收费项目进行较大幅度的减免,而这些项目大多数都是由各乡镇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的,县住建局减免收费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乡镇的财政压力,相应地对各乡镇的小城镇建设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各位代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尽管对各乡镇的城镇建设工作高度关注关心,并以实际工作和行动予以了大力支持,但从总体来看,我县小城镇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在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还是发展水平、建设质量上都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特别是我县各乡镇发展不均衡,乡镇财政对小城镇建设可支撑力度明显不足,制约了小城镇建设的深入发展。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小城镇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小城镇建设应拓宽融资渠道,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做好城镇建设这篇文章,才能实现我县小城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你们对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9日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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