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政函字第1号(B类)
大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 复
李国平、黄开颜、聂可相、黄志气、刘宗凡、危光耀、杨建华、杨福初、李桂生、宁放明、唐佩云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大福镇镇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在大福镇区附近新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问题。鉴于大福镇本级财力有限,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报告,请求立项实施。 2.关于新建大福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县只有东坪镇和梅城镇建有此类设施,县内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宜由各镇提出建设方案,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主动提出相关建设论证,争取项目早日实施。 3.关于新建大福镇区社会车辆停放场的问题。目前,大福镇已建社一个社会临时停车场,并采取措施加强镇区车辆停靠管理,但镇区车流量大、进入镇区车辆无法停靠、交通拥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目前,我镇区尚无存量建设用地,解决这一问题宜在我镇依照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大福镇区南区新商业街时统筹规划,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建设资金。 4.关于迁移大福镇区南区附近“五民线”输电线杆问题。此事非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可以解决,镇人民政府将再次出具报告,请求县人民政府协调电力部门,商请“五民线”主管部门解决。 五、关于大福镇区北区213户、南区294户住户办理用地手续的问题。已由我镇人民政府向县住建局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县人民政府协调,责令县住建局解决这一遗留问题。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镇镇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大福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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