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4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2015)安人社函第 号(B类)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殷立新、谭秋莲、尹勇华、姚雄伟、刘建华、刘英悟、姚永良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离任村妇女主任、接生员生活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省市没有出台将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和接生员纳入卸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范围的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卸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只限于离任村党组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层卸任村干部队伍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计生专干以及其他村支两委成员,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如果没有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卸任村干部纳入卸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范围,县财政难以负担。为加强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13年我县出台《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和村级公用经费的通知》(安办发20137号)文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对其卸任村干部进行补助,不作统一规定。

为切实关怀、关心计生专干,近年来我县针对计生专干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

(一)实行定向招考。200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年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比较突出的村中,年内公开招录3名党支部书记或计生专干到乡镇计生办工作。截至目前,已招录11名,其中村计生专干7名。

(二)提高经济待遇。2009年起,县委、县政府明确村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90%。2012年,县委、县政府为每个村计生专干解决养老保险金200元。从2013年起,对年终被评为人口计生工作先进村以上的村计生专干解决养老保险金300元,其他各档次的解决200元。所有经济待遇在县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中列支,由县人口计生局直接拨付到乡镇。

(三)扶助特困群体。2011年,我县建立安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基金。通过对象本人申请,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为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的卸任村计生专干解决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救助金。

计生专干、妇女主任和接生员为我县计生事业付出了大量心血,为解决卸任计生专干、妇女主任和接生员纳入卸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范围的问题,我县人社、财政、计生等部门不断向上反映情况,其中2011年,时任县人口计生局长的夏华凤同志以省党代表的身份,在中共湖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提交《关于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个问题》的提案,其中重点提到并请求省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将卸任村级计生专干比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标准落实相关补助。提案上交后,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但回复没有明确什么时候出台落实卸任村计生专干待遇的文件。今后我们还将加大反映建议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早日出台。但在上级未出台相关政策之前,敬请各位代表予以理解,并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们做好计生专干、妇女主任和接生员的思想工作,全面维护村级计生专干队伍的稳定。

非常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   日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8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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